
2017.11.28
PP-H板供应方更换树脂批次:先对比5组MFR,不能只说“同牌号”
槽体连续采购12 mm PP-H板材,供应方通知树脂批次从A17切换到B03。即使商品牌号不变,项目也应核对批次证书和加工表现;可在相同试验条件下各取5组MFR数据,检查中心水平与离散是否发生实质变化。
“同牌号”不等于任何批次都无需验证。
5组数据必须同条件比较
ISO 1133-1规定热塑性塑料MFR/MVR测定的质量或体积方法。试验温度、负荷、预热、切段和样品状态不同,数值不可直接横比。
A17的5次结果若依次为0.30 g/10 min、0.31 g/10 min、0.32 g/10 min、0.31 g/10 min、0.30 g/10 min,B03的5次结果若为0.33 g/10 min、0.34 g/10 min、0.35 g/10 min、0.34 g/10 min、0.35 g/10 min,应先确认两组条件一致,再评价这种整体偏移是否落在材料与工艺允许范围。
A17与B03报告写全方法条件。
MFR不能单独判定槽体寿命
流动速率可帮助识别材料与加工一致性,却不直接给出焊缝强度、耐介质或长期结构性能。供应方仍需提供PP-H板符合相应技术条件的完整证据。
ISO 15013用于板材要求框架。
做2块代表焊接试板
A17与B03各用同规格12 mm板、同焊材、同设备和同焊工制作1块试板。按批准方法比较外观、截面或力学结果,避免换批后直接投入产品。
试板编号WA17、WB03。
变更通知写入订单条款
树脂来源、配方、板材生产线、厚度或关键工艺改变前,供应方应书面通知并给影响评估。采购方据风险决定补充5组MFR、焊接试板或其他验证。
HSE强调设计、材料、焊接能力与检查记录必须共同可追溯。

